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履责情况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是政治整改。这次巡视七组对市社的巡视,是市委对市社党委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和市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把脉问诊”。巡视以来,市社党委高度重视,2021年7月21日,市社党委召开巡视发问题即知即改动员部署会,不等市委巡视反馈即主动启动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鸿忠书记要求,坚持政治标准,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政治巡视、政治整改的理解,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正确方向。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市社党委随即召开党委常委会,对巡视反馈意见和市领导讲话要求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分别召开区社和直属企业两个层面巡视整改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第一组长,领导检查督促巡视整改工作市社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分管市领导作为领导小组第一组长,2021年7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巡视七组反馈的市社系统突出问题及推动改革发展专题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就如何深化市社改革,切实在服务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作用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7月23日,出席市社巡视反馈会议,就市社党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对市社党委和系统各级党组织形成了有力的激励鞭策和政治督促。2021年9月16日,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进行了画像,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了市社整体的发展环境和短板弱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2021年10月27日,专程赴市社召开深化综合改革座谈会,详细了解市社党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对市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明了整改及发展方向。

2.市社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分管市领导指示要求,积极主动与全国总社及市商务局、市农委等部门对接,寻求合作,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努力做优做强流通服务主责主业,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巡视整改期间,主持召开进展推动会,听取整改专题汇报3次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17次;赴各区社、直属企业调研督导检查7次,开展主责谈话、廉政谈话、谈心谈话25人次。亲自抓市社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对综合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双线运行机制建立等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重点问题方向正确,进展有效。

3.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对接全国总社、市商务局、市农委等部门,落实为农服务工作任务。积极到国资委、市政建设公司调研,与投资公司、经济实体接洽商谈项目合作。组织调研,摸清土地资产底数,与土地收储部门、规划部门对接,赴静海区政府研究闲置土地相关问题,到城投公司就城市更新中供销社现有土地房产改造进行对接。与市贸促会、市邮政局、京东集团、阿里集团、物美集团等对接探讨联合合作事宜。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分兵把关,抓好各分管处室整改工作。分别组织各分管处室召开巡视整改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作详细的任务清单,责任到人,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4.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整改日常监督。(1)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市社党委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严格履行集中整改工作责任,对市委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督办,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市社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对标对表,及时校对偏差。聚焦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巡视整改等关键领域,通过列席会议、监督检查和调研座谈等方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履职用权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对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提高政治生活质量。深入整治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彻底肃清黄兴国、刘剑刚、边仁权恶劣影响和王建、朱振宇不良影响,并作为驻点监督的重点内容。持续督促市社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责观察员制度,完成主责观察日记4篇。(2)做细日常监督,有效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紧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供销总社职能职责、重点任务,聚焦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深化综合改革、巡视整改等重点领域,研究确定监督重点,分解细化监督清单,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市社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确定5方面12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市社进行“把脉会诊”,先后与干部群众谈话200余人次,调阅有关文件资料1000余份,召开座谈会1场,参加专题会议8次,深入4个区社和9个下属企业开展检查调研,共整理出市社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修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内部监管和落实巡视整改5个方面46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多个,形成专报报告市纪委监委。(3)精准处置线索,确保巡视移交线索处置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认真进行分类汇总、分析研判,严格审核把关,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全部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统一管理,确保不遗不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抽调精干人员力量,组成线索处置工作专班,实行线索包案制,明确线索处置人员,做到专人专职负责、包案具体到人,在查深查细查实上下功夫。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完成时限,逐项对账销号,通过定期召开办案情况碰头会,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加快问题线索处置进度,切实做到优先办理、严查快处,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4)深化“以案三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挖细挖发案原因,认真分析总结违法违纪案件背后的问题根源,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促进举一反三,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及时向市社党委进行反馈,协助市社党委强化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从制度上堵塞管理风险漏洞。持续在找准警示教育缺口、强化查处震慑、完善整改链条、创新丰富形式上下功夫,用足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督促市社党委开展警示教育2次,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市社整体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发展。注重加强日常管理,以工作量化统计衡量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工作绩效。深入开展“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督促市社机关纪委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每周组务会和学习小组学习制度,着力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市社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等,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聚焦“人、事、因、制”,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办好供销社的使命感、紧迫感,以归零心态审视差距不足,以大力度硬措施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动真格、见真章。

)坚持建章立制,注重整改实效。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市社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弱项。市社坚持落实长效机制,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组合拳。将即知即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既注重打好“攻坚战”,又紧盯问题立足打“持久战”,始终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市社根据实际情况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42项,截至目前,已经建立完善42项制度规定,坚持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建立到哪里,不断细化标准、完善规定,修订印发的制度规定,明确制度出台部门为制度执行的主要监督部门,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内容,加强对42项制度规定内容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整改见实效、治根本、管长远,长期坚持能有质的变化,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职能作用。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具体问题38个,已完成整改22个;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49个,已完成整改37个;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36个,已完成整改13个。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感不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整改期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行动推动会,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分析研判形势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三是根据全国总社指标体系的变化,结合天津实际重新设计考核指标,制定完善2021年度区社综合业绩考核文件,目前重点工作任务书已印发。该考核结果可纳入各区政府对供销社考核体系,经区政府同意,可作为区社年终考核的依据。四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深入各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专项培训,针对现阶段工作的重点,已完成3次培训。五是正式印发市社《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绩效工作专题推动会,听取各责任处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和分析绩效考核工作,并就完成好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方法和措施。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认识不深入,政治站位不高,主责意识不强,思想上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审视和谋划供销社工作存在很大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党委常委会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化学习,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再学习,围绕“三农”工作开展研讨交流。举办“引导社有企业聚焦涉农企业,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培训班引导市社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使命担当。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形成健全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措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社系统贯彻落实。

2.针对“服务乡村振兴消极应付,项目建设脱离农村”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树牢为农服务宗旨意识。2017年以来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已经梳理完成。二是按照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对既有项目重新定位调整。推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涉农板块内容。三是制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和指标解释,各区社梳理项目,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入库准备工作。已经制定完成市社《直属企业乡村振兴项目数据库》。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其他重点项目也与乡村振兴无关”,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审批项目立项申请过程中,对涉农项目坚持优先、提速审批原则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协调农委等农业部门联合开发项目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由市社主要领导带队与市农委接洽,商谈进一步落实项目事宜,推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天津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赴北京全国总社向总社领导和供销集团领导汇报,争取支持。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各区‘三农’状况不清”,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相关措施》印发各区社,提出区供销社系统乡村振兴新措施开展“三农”相关工作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各区服务乡村振兴等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新上投资项目功能定位审核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直属企业数据库,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对直属企业新上投资项目的审核

3.针对“长期偏离为农服务主业,核心职能萎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举办“引导社有企业聚焦涉农企业,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培训班,引导各直属企业聚焦涉农产业,增加涉农业务营业收入。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按照《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要求,及时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和下属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推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涉农板块内容;按照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审批项目立项申请过程中,对涉农项目坚持优先、提速审批原则。二是调整公司管理架构,积极推动电商公司开展蔬菜等农产品配送业务,努力恢复电商公司营业状态。三是对难以扭转亏损状态的企业实行有序退出,已完成部分空壳企业注销手续。四是修订完善市社《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区社。将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任务指标纳入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对供销社系统农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配送体系以及网络终端进行全面调研,草拟了市社《农产品购销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农产品龙头企业、连锁网点专区(柜)的基本标准》,将农产品购销体系的工作任务指标纳入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六是建设集日用品、农产品和延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店,已初步选取宝坻劝宝5家示范店,并督促整改进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供销社系统企业中从事为农服务业务的比例也偏低”,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到区社调研,研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以及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及时注销努力提高区社系统企业为农服务业务比例二是与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三是制定《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含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印发各区供销社试行。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加强对直属企业发展的分类指导不够,培育为农服务新业态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已指导烟花爆竹公司、英驰公司拓展服务领域,试点经营农副产品。二是加强联合合作,与宝坻区林亭口镇政府对接,探索新型供销社设立等事宜培育为农服务新业态

(二)关于指导区社职能空转问题

1.针对“该联系不联系”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提高对联系区社、联系群众的重视程度,制定市社《领导联系区社调研推动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各区社。市社领导根据区社联系点分工安排持续深入区社调研指导,2021年7月至10月深入区社42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区社及农村一线,推动“联学共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每月15日前汇总办实事情况,已汇总整理4次清单,撰写2次情况报告。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社党委对直属企业等基层单位的调研指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基层需求不了解”,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提高对联系直属企业等基层单位的重视程度,市社领导根据党建联系点和督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包保单位责任分工深入直属企业调研及指导工作2021年7月10月深入企业达51人次充分了解直属企业实际情况,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没有建立双向评价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联系效果,制定市社《关于成员社对市供销总社工作评价的暂行办法》并印发各区社,形成双向评价机制。由市社评价小组按文件要求如期开展评价工作;收集各区社(成员社)对市社的评价意见,汇总后形成报告。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市社党委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调研指导不到位,缺少有力制度支撑”,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市社党委与基层单位及农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完善市社党委调查研究制度。

2.针对“该尽责不尽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对市社商业载体调研,经过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建议。二是在发展宝坻、宁河、武清农资经营基础上,持续督促静海区社恢复设立农资经营企业。配合环城四区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实际需求,研究在没有农资经营企业情况下落实相关农资经营供应的措施,做好为农服务。督促日用消费品各龙头企业加强配送体系建设,做强直营体系,带动加盟体系提质增效,规范运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线上线下融合网点缺失”,进行了以下整改。提升改造电子商务样板示范店,初步选取宝坻劝宝5家综合服务示范店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网络建设质量不高。对连锁加盟体系管理不规范,大量网点丢失或失联”,进行了以下整改。规范各区社网络建设标准,规范提升集日用品、农产品和延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店5家;初步制定出加盟店标准,规范签定加盟协议加盟店管理随后根据实际在全系统进行推广复制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商业载体建设缺乏规划”,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区社商业载体建设指导,着手制定商业载体建设规划。

3.针对“该应对不应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调研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审议并通过市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划(20212023年)》等文件印发各区社;同时印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分解指标《关于印发〈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范基层社建设。前往各区社开展宣讲工作,指导落实文件要求,将规划内容纳入到区社考核工作中。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新型基层社建设推动不力”,进行了以下整改。着力建立新型基层社,东丽区社与胡张庄村、北辰区社与庞嘴村开展“村社共建”,分别组建了新型基层社。推进开展业务对接录入“一社一卡”平台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各区社及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不紧密”,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入相关区社,对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推动,对新组建的新型基层社开展业务合作、服务内容、工作对接等内容进行指导。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村社共建’工作进展缓慢”,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全国总社要求,积极开展村社共建工作。对津南葛沽基层社为农服务综合体改造升级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其规范运作。对静海中旺供销社在综合体建设中缺少农资供应网点进行督导,指导其完善服务功能。

(三)关于深化综合改革政治担当不够问题

1.针对“领导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中央、全国总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已征求各单位意见,起草了综合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现根据市领导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按照章程规定,2022年3月召开市社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谋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市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要求,研究会议方案,草拟工作报告2022年3月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四是加强调研工作,以静海为“三会”制度试点、以宝坻区社为“双线运行机制”试点,会前筹备工作已完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理事会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性”,进行了以下整改。完善理事会会议集体决策制度已制定市社《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市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对理事会进行制度规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社监事会对区社监事会、直属企业监事会监事督导检查不力,未能形成监督合力”,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对市社监事会直属企业监事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排查,提出了监事后备人选。2022年3月底前按照工作需要调整配齐监事人员,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社没有建立双线运行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推动宝坻区社建设双线运行机制,宝坻商业总公司已成立,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静海、蓟州已注册成立集团公司。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未能充分发挥理事会在重要事项中的集体决策作用”,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落实《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下一步按照制度规定加强理事会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履行对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2.针对“推进社属企业改革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提出供销集团组建思路。提出《天津供销资产管理集团组建意见》并经市社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制定下发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三是按照市社综改方案和企业转型设想,结合企业实际,推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直属企业改革力度。制定下发市社《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宏棉公司为试点,推动宏棉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四是落实市社《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直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已初步摸清家底,为直属企业改革发展打好基础。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供销集团发展方向尚不明确”,进行了以下整改。探索系统上下资产、资源的有效整合,逐步形成以供销集团为龙头、以市社直属企业和区社为支撑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出《天津供销资产管理集团组建意见》2021年底前出台供销集团组建方案,并按方案逐步落实。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实”,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分类,对部分相关企业历史资料进行查询核对。对部分相关企业欠税情况进行梳理。下一步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清算报告。

3.针对“推动区社改革缺乏统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区社改革的统筹指导督导,向各区社印发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市社领导带队多次下基层督促指导,着力落实市社综合改革相关部署和工作任务。二是协调解决区联合社机关编制职数问题,在与编办多次商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编办尽快拿出意见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加强与滨海新区政府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班子组建和新区供销社成立挂牌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尚未启动”,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工作推动,对宝坻、武清、静海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快发展并总结经验。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抵押担保制度不完善,仍然存在一定风险”,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贷款抵押担保审批流程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审批操作流程。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二是聘请老师为全系统会计人员讲解会计基础管理及法律、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为提高直属企业防范风险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2.针对“对社属企业失控漏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梳理制度规定,学习借鉴市国资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确定制度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二是抓紧研究对直属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内容,确定方案。三是针对社属企业管控问题,挖掘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机关纪委了结问题线索4个,移交、发现问题线索14个,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市社直属企业对外合作仍存在失管失控风险”,进行了以下整改。重点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的督导督查,已梳理完成合资合作企业清单,下一步制定对外合作企业监督管理相关制度,逐步开展督导督查。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差距大”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先后两次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二是集中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召开党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隐患。规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流程,对组织程序、参与处室等进行明确,提高研判针对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社属企业新媒体底数不清楚,没有将各单位新媒体账号纳入管理范围,个别网站还存在不当内容未清理”,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二是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专项清查工作,对基层单位新媒体进行排查,将不当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基础薄弱,风险防范能力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公安网监部门要求,加强网络等级保护目前已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安装防火墙,制定了市社《信息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机房日常运维管理制度》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有欠缺,制度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网络安全应急指挥能力

(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修复政治生态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广泛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检讨反思会,排查廉政风险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再学习,围绕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针对发生的边仁权、曹殿卿、霍永晟等违纪违法案件和王建、朱振宇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结合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系统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二是机关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直属党组织肃清边仁权恶劣影响、修复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情况督查,已检查5个直属党组织。三是推进“以案三促”,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已向3个发案单位下发提示函4个,已检查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督促堵塞管理漏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还存在好人主义、圈子文化、违纪违法问题,‘以案三促’落实不到位,针对系统内发生的边仁权、张权、杨在祥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深刻剖析案发根源,深挖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上,工作不深入,办法不具体,警示教育形式单一”,进行了以下整改。在系统内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广泛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检讨反思会,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刻剖析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案发根源,强化思想警示教育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政治生态研判制度落实不经常,对政治生态建设缺少必要的制度支持”,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政治生态研判纳入清单内容,2021年12月底前对系统政治生态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将政治生态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任务

2.针对“班子成员履责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狠抓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社党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市社党委向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市商务局党组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分析会,直属党组织书记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阶段工作进行推动。二是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落实市社党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措施》,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市社党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社、直属企业、机关各处室自查自纠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已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纪检组。四是专项整治以来,机关纪委了结问题线索4个,对2名科级干部提出处分建议,移交、发现问题线索14个;妥善处理解决信访件2件;正在核实信访件1件。分析研判4个检查组发现问题,搜集相关材料,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存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谋划少、抓得少;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不会用、不常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将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印发《2021年市供销总社党委直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评分办法》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标准进行明确。二是印发市社党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和规范“第一种形态”使用的方式和责任等内容解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会用、不常用问题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不细致,干部监督管理缺少制度约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社管干部管理办法》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制度性规范二是已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新修订,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

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修订印发市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明确监事会办公室为主要监督部门,按照监事会的职责内容,加强对市社资产保值增值等内容的监督,落实事前监督工作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完善直属企业项目审批标准化流程,避免未经审批违规增项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局审计小组对涉事公司进行审计,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是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筹集使用,加强资金监管。五是制定市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点对财务凭证等资料的管理保存进行制度规定,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业务处室监管责任。六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学习通报。市社党委印发《关于学习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对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案例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七是督查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情况,推进“以案三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土地房产出租存在事先未经审批,违规租赁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土地房产租赁动态管理台账,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供销总社直属企业土地及房产租赁工作的规定(试行)》,补充出租随意定租金、定租期问题等相关内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直属企业、区社财务人员进行法律、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法规意识,提升档案管理精细化水平制定《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增加财会人员培训教育条目。开展系统社有企业会计档案自查,区社将自查情况报市社,市社对直属企业会计档案进行检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党纪党规学习不深入,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学习不及时,警示提醒不经常,给党员干部警示和震慑作用效果不佳”,进行了以下整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党内条例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到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确定每年9月为党纪党规学习月,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行动推动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点同职能职责衔接不紧,查找特殊性、针对性风险不够,对隐蔽性强、难防控的风险点挖掘不深,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个人有关事项缺少有效监管,制度笼子还未扎紧”,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按要求上报个人有关事项。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存在漏洞”,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运营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没有建立规范的党纪党规学习制度,党纪党规没有成为党员干部行动自觉”,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确定每年9月为党纪党规学习月,集中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没有建立工作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将廉政风险排查和修订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制定印发《廉政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廉政风险责任

(六)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1.针对“政治监督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聚焦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巡视整改等关键领域,通过列席会议、监督检查和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二是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督促市社党委开展警示教育2次。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进行了以下整改。督促市商务局党组加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市社机关纪委梳理廉政风险点,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对市供销总社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深化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驻点监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促市社党委落实好主责主业。

2.针对“主动发现问题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责观察员制度,充分发挥“主责观察员”职责,完成主责观察日记4篇。二是驻点监督发现市社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修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内部监管和落实巡视整改5方面46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多个。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不够大”,进行了以下整改。组成线索处置工作专班,实行线索包案制,明确线索处置人员,做到专人专职负责、包案具体到人,10个问题线索,立案1件,了结4件,第一种形态处置1件。

3.针对“机关纪委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社党委已同意在市社“三定”方案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中设机关纪委书记1名,在机关党委办公室(或相应处室)设置专职纪检干部岗位1-2个。在机关纪委现有2名专职干部的基础上再充实1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机关纪委委员学习纪检安全工作知识,并进行答卷自测,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将被巡察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并跟踪督促整改。结合日常监督,完成对所有被巡察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日常监督力度不够,成效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日常监督,深入查纠问题。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市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利用“影子公司”“干股谋利”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起草工作方案,完成阶段性总结。牵头组织开展市社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情况报告报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调动带上家乡工程队问题自查和排查工作,汇总排查报告上报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梳理汇总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执行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规定、市社薪酬管理及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及兼职有关规定情况台账。结合日常监督已检查5个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监督作用发挥有欠缺,覆盖不全不深”,进行了以下整改。机关纪委制定监督清单,督查直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社“十四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及巡察整改情况,已检查5个直属党组织。定期向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报送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七)关于作风建设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关于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执行,杜绝违规发放值班费问题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市社《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出差出访秩序。三是科学合理编制机关年度预算,每月编制经费支出明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避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印发《关于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对近期相关通报传达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社纪检干部成立检查组16个,出动102人次,检查点位106个,未发现“四风”问题线索。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薪酬管理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规范直属企业薪酬管理,下发《关于推动市社直属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通知》,组织专题培训,直属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上报市社备案,实行全员绩效管理。

2.针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过对14份文件的梳理,津供销区县﹝2017﹞29号、津供销区县﹝2019﹞32号、津供销区县﹝2019﹞85号、津供销区县﹝2020﹞5号、津供销区县﹝2021﹞8号为历年阶段性具有时效性的工作,无法重新提出要求,以后针对此类文件,会结合实际情况逐条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其他文件梳理并完成整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严防流通假冒伪劣商品的通知要求,印发市社《关于建立保障农村商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社配备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成立工作行动小组,对系统零售网点销售商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系统卖场、综合超市等开展相应宣传活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其他部门下发的文件可能存在类似‘一转了之’现象”,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全面梳理文件。经排查,经由市社办公室党办承办归档或转发的全国总社、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市社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未发现未提落实措施“一转了之”情况。二是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督查,制定监督清单,督查直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社“十四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及巡察整改情况,杜绝敷衍塞责问题。持续开展督查工作,覆盖全部直属单位党组织。

3.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机关经费开支,每月编制机关经费支出明细,报送有关领导,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二是制定印发市社《关于直属企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避免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发生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机关差旅费超年度预算”,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科学合理编制机关年度预算,每月编制经费支出明细,按相关程序调整预算指标。二是加强对机关经费支出的分析研判,每月编制机关经费支出明细,报送有关领导,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实现费用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些机关干部仍存在餐饮浪费行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再学习。在食堂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标语,起草并张贴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做起,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模范——致机关所有党员干部的倡议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理念,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二是机关纪委发挥监督作用,2021年9月抽查机关食堂检查机关干部餐余垃圾丢弃情况并向主管部门反馈。同时,已检查5个直属党组织制止餐饮浪费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收支管理存在漏洞”,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下发市社《直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收入、费用支出等全程管控,堵塞直属企业收支管理漏洞。

(八)关于党委自身建设不力问题

1.针对“‘头雁’作用发挥不好”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制定筹备召开党委全会工作方案,为召开党委全会做好准备工作。2022年3月召开党委全会。二是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市社党委主动作为,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化债等重大问题研究积极有效措施。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班子抓中心议大事的能力不强,在一些决策中发挥作用不明显,在涉及供销社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不突出”,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内容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将分管领域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讨论,为集体决策贡献智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再学习,着力提高班子抓中心议大事的能力。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直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以考促建。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再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论述持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不断提升民主集中制水平二是制定市社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缺乏检查监督”,进行了以下整改。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评、考核工作成绩、德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考核,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检查。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社党委组织召开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相互批评有“辣味”,基本达到目的二是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报告中指出的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三是严格落实学习要求,相关责任人在生活会上进行检查,并对抄袭的学习体会进行重新撰写。制定研讨交流计划并提前下发通知,保证中心组成员真看、真学、真体会。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按照联系点分工参加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对会议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过多,集中学习时间有限,学习效果难以保证”,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中心工作,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调整学习内容,平均集中学习议题3个,其他作为个人自学。制作学习资料发放给中心组成员,确保每项议题学习到位。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化”,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措施》,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制度规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政治意识不强,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差距,整体质量不够高”,进行了以下整改。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全国总社、市委市政府对为农服务方面的部署要求。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丰富学习形式,采取参观展览体验式学习教育、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对中心组学习制度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九)关于执行党管干部制度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导向存在问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开系统“旗帜鲜明讲政治,刀刃向内转作风”作风整顿大会,把担当作为当作选拔干部的风向标,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结合市社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市编办同意后)就拟建立的新处室,提出处长或处室负责人人选建议。三是计划调整机关处室设置,启动选拔任用工作,解决处长空缺问题。四是组织劳人处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树立正确的职级晋升导向。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结合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对基层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着力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讨论干部职级晋升时,临时动议增加人员”,进行了以下整改。劳人处会同党群处人员学习《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天津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答复口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进一步掌握相关政策,在干部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日常考核评价制度不科学”,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制定印发《中共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改进干部平时考核机制。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职级晋升工作政策宣讲和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机关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宣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职级晋升导向。

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计划待机构编制批复后,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结合机关机构改革,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直属企业中层干部存在干部轮岗不及时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对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直属企业社管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梳理,对在同一处室或企业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提出进行交流的建议,督促开展轮岗交流。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每年制定轮岗交流计划,按照规定实施轮岗交流。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屡次违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行再学习。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违规操作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警示谈话1人,诫勉1人三是劳人处会同党群处人员学习《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天津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答复口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进一步掌握相关政策,在干部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培训内容,引导直属企业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规范。二是按照市社《直属企业人员招聘与调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已落实企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备案、拟录用人员备案,指导推动直属企业完成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上报市社备案。结合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考核,对基层干部问责情况进行检查组织系统对贯彻落实《天津市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办法》进行自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公务员交流过程中有缺少动议环节的问题,未严格履行程序”,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劳人处工作人员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遴选政策规定,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缺少规范的干部选人用人及管理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党委《社管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社管干部的管理监督。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职级晋升工作政策宣讲和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在市社机关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宣传学习,树立正确的职级晋升导向。

(十)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加强基层党的领导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关于直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方案》。二是结合半年党建检查,对电商、河西、红桥公司3家单位党建工作要求没有进企业章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要求,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所有直属企业均完成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党委全面检查指导不深入,检查较真碰硬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调研、监督、指导,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党建工作进企业章程情况监督检查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半年党建检查,对基层企业党建进章程情况进行了检查,所有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已全部进章程。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缺乏具体措施”,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工作措施。

2.针对“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指导机关党委制定并出台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融合方案。二是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党建整改工作。每月机关党委会坚持集中学习,并布置各支部学习任务推动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对机关各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督查。三是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制定印发市社《机关党委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案》,召开两次机关党委会对党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行研讨部署,推动机关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落实。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会议要求落实市社《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四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多次召开机关党委会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年内全部完成机关干部社区入列轮值。督促各支部开展联学共建,目前所有支部已与基层支部联建。建立离退休干部档案,为离退休人员和劳模提供体检服务。五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召开机关党委会,加强学习,树立融合理念。机关党委书记多次强调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将业务工作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存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个别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全部交给党务工作人员,不会抓、不想抓、不严抓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半年党建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同党组织书记开展谈话,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开展规范化操作的观摩活动,提高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牢记组织原则,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市社党委组织开展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对直属党组织上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印发通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未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以下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了市社党委标准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手册,印发各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十一)关于担当作为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考核把关不严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向直属企业及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制定印发市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及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完善考核机制二是聘请第三方单位对直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审计,待出具审计结果后按同比增长5%下达指标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招标。四是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增加对财务报告管理要求内容,坚决杜绝谎报瞒报、随意修改报表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不科学,制度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向直属企业及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制定印发市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及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科学制定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标准。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考核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年终考核前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要求考核人员严把考核关,牢固树立担当作为意识,增强责任心。

2.针对“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社党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市社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市社《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全面梳理“证照不一”地块信息,分地块建档立卷已经完成。三是梳理市国资委“四个一批”等相关政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土地房产、空壳企业退出等事项,积极推动企业‘证照不一’问题解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企业营业执照与相应信息不一致”,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重新梳理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及对应信息。二是制定下发市社《空壳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确需出清的企业进行积极协商。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土地房产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尚待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供销总社直属企业土地及房产租赁工作的规定(试行)》,规范土地及房产管理流程。

(十二)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上轮市委巡视、2016年审计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紧盯上轮市委巡视反馈问题、2016年审计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已于2021年8月建立整改台账,重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推动整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有与上轮巡视未完全整改问题类似的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坚持将上轮整改不到位问题一体推进。纪委“三转”不到位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已与本轮巡视问题一体整改。

(十三)关于个别问题整改迟缓问题

1.针对“对巡视整改抓得不紧,研究推动少,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上轮巡视未完全整改问题一并对照检查。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党委常委会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研究部署整改事项。

2.针对“截至巡视结束仍有71家‘空壳’企业未清理,市社本级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仅清理20%”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举办市社空壳僵尸企业出清培训班,对清工作进行培训和规范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出清工作,及时收集清理进展清单,依法依规有序出清三是完成对直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加强资产管理四是研究管理内容,指导直属企业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账物相符五是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直属企业、区社财务人员进行法律、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法规意识和制度意识六是对本级往来款进行再清理,查明形成时间、原因。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在71家空壳僵尸企业中,除欠税外,部分企业存在涉诉、人员安置及土地房产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梳理各层级空壳僵尸企业,按问题性质分类整理,建档立卡。二是对于企业出清工作出台的政策已经梳理完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直属企业在建工程不转固,报废固定资产不及时清理”,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并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做出制度性规定。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未建立空壳僵尸企业出清的长效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制定下发市社《空壳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动态管理。

3.针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根除,为基层减负效果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改革发展需要”等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制定市社《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并积极落实。针对拟提请市社发文的文件,对没有实质内容的、质量不高的公文不予登记发文。对已经会议审议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发文。具体事项由各处室自行发文,尽量控制发文数量。二是已新建机关处级干部人才库,调整完善直属企业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三是提出机关新处室领导干部职数和直属企业班子成员的配备计划。四是围绕供销社改革发展,举办推进综合改革培训研讨班,邀请专家讲授供销社改革发展新思路、新方法,拓宽干部视野,努力使干部满足改革发展需要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没有制度性规划”,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20212026年干部人才队伍培养规划》,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十四)关于长效机制未严格落实问题

1.针对“个别项目边开标边审批,未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重新审核涉事项目相关材料,查漏补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社直属企业其他新建项目仍有未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近两年直属企业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已经梳理完成。二是直属企业项目数据库已基本建立完成;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监管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建立项目有效监管机制。

2.针对“执行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制度不到位,2018年以来,未对财务总监进行考核”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修订完善市社《关于财务总监实行委派制管理办法》,明确对财务总监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二是梳理财务总监人员情况,研究符合条件人选,合理配备财务总监三是已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直属企业、区社财务人员法律、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向直属企业及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制定印发市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及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严格对财务总监薪酬进行监督管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上缴利润流程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并对直属企业上缴利润流程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规范资金筹集与使用。

三、巡视专题报告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巡视专题报告共指出具体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7;整改期间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24个,已完成整改16个;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8个,已完成整改4个。

1.针对“为农服务主业严重缺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整改期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供销社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1号和市委28号文件精神,举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综合改革培训研讨班,树牢为农服务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市社《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区社。将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任务指标纳入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是对供销社系统农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配送体系以及网络终端进行全面调研,已草拟市社《农产品购销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农产品龙头企业、连锁网点专区(柜)的基本标准》,将农产品购销体系的工作任务指标纳入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建设集日用品、农产品和延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店,已初步选取宝坻劝宝5家示范店,并督促整改进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社属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大多与为农服务主业无关”,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审批项目立项申请过程中,对涉农项目坚持优先、提速审批原则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供销社系统企业中从事为农服务业务的比例也偏低”,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到区社调研,研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以及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及时注销努力提高区社系统企业为农服务业务比例二是与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三是进一步规范社会化服务流程,制定《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含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印发各区供销社试行。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为农服务平台建设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从现代流通、农化服务、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数字供销等5个方面强化龙头带动,广泛编织网络,吸纳社会资本,形成五大业态。下一步继续试点为农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2.针对“为农服务阵地逐年萎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调研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审议并通过市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划(2021—2023年)》等文件印发各区社;同时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分解指标《关于印发〈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范基层社建设。前往各区社开展宣讲工作,指导落实文件要求,将规划内容纳入到区社考核工作中。二是完成对市社商业载体调研,经过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建议。三是持续督促静海区社恢复设立农资经营企业。配合环城四区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实际需求,研究在没有农资经营专营企业情况下落实相关农资经营供应的措施,做好为农服务。督促各龙头企业加强配送体系建设,做强直营体系,带动加盟体系提质增效,规范运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线上线下融合网点缺失”,进行了以下整改。提升改造电子商务样板示范店,初步选取宝坻劝宝5家综合服务示范店,督促整改进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网络建设质量不高。对连锁加盟体系管理不规范,大量网点丢失或失联”,进行了以下整改。规范各区社网络建设标准,规范提升集日用品、农产品和延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店5家;初步制定出加盟店标准,规范签定加盟协议加盟店管理。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商业载体建设缺乏规划”,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区社商业载体建设指导,着手制定商业载体建设规划。

3.针对“投身乡村振兴作为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树牢为农服务宗旨意识。对2017年以来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已经梳理完成。二是按照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对既有项目重新定位调整。推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涉农板块内容。三是制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和指标解释,各区社梳理项目,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入库准备工作。已经制定完成市社《直属企业乡村振兴项目数据库》。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其他重点项目也与乡村振兴无关”,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审批项目立项申请过程中,对涉农项目坚持优先、提速审批原则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协调农委等农业部门联合开发项目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由市社主要领导带队与市农委接洽,商谈进一步落实项目事宜,推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天津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赴北京全国总社向总社领导和供销集团领导汇报,争取支持。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各区‘三农’状况不清”,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市社《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相关措施》印发各区社,提出区供销社系统乡村振兴新措施开展“三农”相关工作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各区服务乡村振兴等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直属企业新上投资项目功能定位审核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直属企业数据库,制定市社《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对直属企业新上投资项目的审核

4.针对“密切联系农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缺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提高对联系区社、联系群众的重视程度,制定市社《领导联系区社调研推动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各区社。市社领导根据区社联系点分工安排持续深入区社调研指导,2021年7月至10月深入区社42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区社及农村一线,推动“联学共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每月15日前汇总办实事情况,已汇总整理4次清单,撰写2次情况报告。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社党委对直属企业等基层单位的调研指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基层需求不了解”,进行了以下整改。市社党委提高对联系直属企业等基层单位的重视程度,市社领导根据党建联系点和督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包保单位责任分工深入直属企业调研及指导工作2021年7月10月深入企业达51人次充分了解直属企业实际情况,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没有建立双向评价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联系效果,制定市社《关于成员社对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作评价的暂行办法》并印发各区社,形成双向评价机制。由市社评价小组按文件要求如期开展评价工作;收集各区社(成员社)对市社的评价意见,汇总后形成报告。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市社党委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调研指导不到位,缺少有力制度支撑”,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市社党委与基层单位及农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完善市社党委调查研究制度。

5.针对“领导体制改革基本未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中央、全国总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已征求各单位意见,起草了综合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现根据市领导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按照章程规定,2022年3月召开市社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谋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市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要求,研究会议方案,草拟工作报告2022年3月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四是加强调研工作,以静海为“三会”制度试点、以宝坻区社为“双线运行机制”试点,会前筹备工作已完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理事会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性”,进行了以下整改。完善理事会会议集体决策制度已制定市社《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市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对理事会进行制度规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社监事会对区社监事会、直属企业监事会监事督导检查不力,未能形成监督合力”,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对市社监事会直属企业监事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排查,提出了监事后备人选。2022年3月底前按照工作需要调整配齐监事人员,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社没有建立双线运行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推动宝坻区社建设双线运行机制,宝坻商业总公司已成立,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静海、蓟州已注册成立集团公司。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未能充分发挥理事会在重要事项中的集体决策作用”,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落实《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下一步按照制度规定加强理事会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履行对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6.针对“社属企业改革基本未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提出供销集团组建思路。提出《天津供销资产管理集团组建意见》并经市社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制定下发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三是制定下发市社《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宏棉公司为试点,推动宏棉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四是落实市社《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直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已初步摸清家底,为直属企业改革发展打好基础。五是研究调研提纲,对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调研。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直属企业未实行合并报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直属企业、区社财务人员进行合并报表的业务培训,打好业务基础。二是随时根据直属企业学习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随时进行指导。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供销集团发展方向尚不明确”,进行了以下整改。探索系统上下资产、资源的有效整合,逐步形成以供销集团为龙头、以市社直属企业和区社为支撑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出《天津供销资产管理集团组建意见》2021年底前出台供销集团组建方案,并按方案逐步落实。

7.针对“区社改革基本未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区社改革的统筹指导督导,向各区社印发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市社领导带队多次下基层督促指导,着力落实市社综合改革相关部署和工作任务。二是协调解决区联合社机关编制职数问题,在与编办多次商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编办尽快拿出意见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加强与滨海新区政府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班子组建,完成新区供销社成立挂牌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尚未启动”,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工作推动,对宝坻、武清、静海三位一体试点单位检查开展工作情况和指导相结合,督促加快发展并总结经验。

8.针对“‘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狠抓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社党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市社党委向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市商务局党组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分析会,直属党组织书记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直属党组织上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二是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落实市社党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措施》,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市社党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社、直属企业、机关各处室自查自纠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已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纪检组。四是围绕专项治理,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机关纪委了结问题线索4个,对2名科级干部提出处分建议,移交、发现问题线索14个;妥善处理解决信访件2件;正在核实信访件1件。分析研判4个检查组发现问题,搜集相关材料,参与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存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谋划少、抓得少;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不会用、不常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党委对直属党组织上半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将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印发《2021年市供销总社党委直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评分办法》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标准进行明确。二是印发市社党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和规范“第一种形态”使用的方式和责任等内容解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会用、不常用问题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不细致,干部监督管理缺少制度约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社管干部管理办法》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制度性规范二是已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新修订,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

9.针对“‘靠社吃社’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对单位在册人员情况进行核对,监事办与人事、财务部门研究制定在册人员情况表,督促建立在册人员年审制度二是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挖掘“靠社吃社”、违规决策、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机关纪委了结问题线索4个,对2名科级干部提出处分建议,移交、发现问题线索14个;妥善处理解决信访件2件;正在核实信访件1件。分析研判4个检查组发现问题,搜集相关材料,参与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工作。三是机关纪委1名干部借调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协助核查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协助纪检组审理2件案件。积极配合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到市社驻点监督工作。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核查问题线索提供相关材料,组织“走读式”谈话。

10.针对“廉政风险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直属企业担保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二是推进“以案三促”,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已向3个发生案件单位下发提示函4个,已检查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督促堵塞管理漏洞。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监督管理区社社有资产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管理体制,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着手研究对区社资产管理监督清单,保障社有资产安全。

11.针对“干部职工‘近亲繁殖’较为普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对市社机关处级以上、区社机关科级以上、社属企业(市社直属企业及区社所属企业)中层以上共615名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任职情况逐一梳理、摸底排查。二是依据相关回避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企业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涉及“近亲繁殖”的情况进行统筹分析、逐一解决,通过调离企业、调整岗位、调整分工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市社《直属企业人员招聘与调动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企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备案、拟录用人员备案工作。四是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2月底前,开展系统“近亲繁殖”问题监督检查等环节工作。已督促区社开展区社机关及所属企业“近亲繁殖”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直属企业任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掌握不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对直属企业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系统对中层干部任职回避情况进行自查摸排整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缺乏招法”,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直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推动指导,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直属企业修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直属企业制定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社备案。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对直属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监督治理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将干部任职回避相关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招聘工作不规范”,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年终考核时对直属企业招聘、调动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将指导推动区社健全完善招聘、调动等管理制度纳入“近亲繁殖”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区社督促所属企业对招聘、调动等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12.针对“企业监管严重缺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市社直属企业对外抵押担保、债权债务情况梳理完成;正在制定化解债务的整体方案及做土地变现的准备工作。二是已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监督。三是制定市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管理体制。四是针对社属企业管控问题,挖掘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机关纪委了结问题线索4个,移交、发现问题线索14个,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13.针对“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已下发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制定下发市社《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清晰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三是针对“体外循环”等情况,配合审计局对有关单位的审计工作,对专项审计报告意见书中的意见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四是拟订针对“体外循环”问题专项清理检查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形成专题报告。五是已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监督。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未建立决策、经营、监督、管理一体化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下发市社《直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社《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使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转。二是继续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正在修订市社机关与下属企业的权责清单。

14.针对“企业基本是‘散小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推动市社和区社企业的联合合作,与宝坻区林亭口镇政府对接,通过试点,探索新型基层社设立等事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社没有建立集团公司或资产管理中心”,进行了以下整改。积极推进区社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宝坻商业总公司已成立,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静海、蓟州已注册成立集团公司。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社企业业态混乱、散小弱,管理水平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以现有市级农资公司为基础,转型发展培育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搭建起服务我市为农生产服务平台。以现有市级涉农企业为母体,引入总社供销电子商务公司资源,联合环城四区供销社以及静海供销社金仓互联网公司,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净菜生鲜加工、冷链物流配送等项目。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社有企业综合改革不到位,现有业态需大力整合,向为农服务主业转型升级”,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已指导烟花爆竹公司、英驰公司拓展服务领域,试点经营农副产品。二是着手健全和完善企业考核规定,把为农服务内容列入企业考核重点工作。

15.针对“企业经营数据造假严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多次核实各区社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挤出水分,在此基础上,按同比增长5%下达指标。二是已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直属企业、区社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法规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各单位已严格按照财务、统计制度执行,挤出水分,如实填报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监督管理区社社有资产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管理体制,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着手研究对区社资产管理监督清单。

16.针对“政治生态修复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广泛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检讨反思会,排查廉政风险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再学习,围绕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针对发生的边仁权、曹殿卿、霍永晟等违纪违法案件和王建、朱振宇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结合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系统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二是机关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直属党组织肃清边仁权恶劣影响、修复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情况督查,已检查5个直属党组织。三是推进“以案三促”,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已向3个发案单位下发提示函4个,已检查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督促堵塞管理漏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还存在好人主义、圈子文化、违纪违法问题,‘以案三促’落实不到位,针对系统内发生的边仁权、张权、杨在祥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深刻剖析案发根源,深挖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上,工作不深入,办法不具体,警示教育形式单一”,进行了以下整改。在系统内开展“以身边反面典型为警,深化‘以案三促’”活动,广泛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检讨反思会,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刻剖析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案发根源,强化思想警示教育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政治生态研判制度落实不经常,对政治生态建设缺少必要的制度支持”,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政治生态研判纳入清单内容,2021年12月底前对系统政治生态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将政治生态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任务

17.针对“干部队伍思想滑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剖析思想、履责、作风方面的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召开系统“旗帜鲜明讲政治,刀刃向内转作风”作风整顿大会,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三是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对市社机关处级以上、区社机关科级以上、社属企业(市社直属企业及区社所属企业)中层以上共615名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任职情况逐一梳理、摸底排查。依据相关回避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企业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涉及“近亲繁殖”的情况进行统筹分析、逐一解决,通过调离企业、调整岗位、调整分工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市社《直属企业人员招聘与调动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企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备案、拟录用人员备案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2月底前,开展系统“近亲繁殖”问题监督检查等环节工作。已督促区社开展区社机关及所属企业“近亲繁殖”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及时转发中央、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条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并率先在机关党委会学习。加强支部政治学习和党员日常管理,提高思想意识,组织参观教育,开展舆情管控。制作展板营造政治思想建设氛围。五是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各支部开展“促作为讲担当”大讨论,转变工作作风。机关党委会组织学习市社《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支部推进落实。六是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及时转发问责通报,教育机关干部,举一反三。中秋国庆期间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组织各支部围绕身边反面典型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七是做好党员日常管理。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社各类参观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人员严格把关。每季度提示各支部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及时提醒。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没有形成激励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导向”,进行了以下整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市社党委《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改进干部考核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缺乏招法”,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直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推动指导,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直属企业修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直属企业制定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社备案。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干部对供销社历史及改革发展了解不多”,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教育培训,先后开展两期培训,引导干部职工更加深入了解供销社发展历史和综合改革任务。

18.针对“市商务局党组作为协助市委管理市社党的工作的上级单位,只是协助抓好党务工作,‘管’的作用不明显”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已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商务局党组列席市社党委常委会、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推动党的组织建设。2021年8月底到9月初,配合商务局机关党委督导市社系统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推动党的廉政建设。2021年9月,机关纪委对机关各党支部落实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和市社作风整顿大会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提示函。四是积极与商务局党组对接,争取市商务局对综合改革、统筹安全和发展等工作的支持。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持续配合商务局党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9.针对“市社对区社指导不到位,集体资产、集体企业管理政策法规依据不足,廉洁和经营风险突出。市社监事会、机关纪委发挥作用有限”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对区社工作指导,已开展调研活动,市社领导持续深入区社调研指导,摸清区社底数二是根据各区社实际情况,已制定印发任务清单,限时完成改革任务三是以现有市级农资公司为基础,转型发展培育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搭建起服务我市为农生产服务平台。以现有市级涉农企业为母体,引入总社供销电子商务公司资源,联合环城四区供销社以及静海供销社金仓互联网公司,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净菜生鲜加工、冷链物流配送等项目。四是已印发市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梳理监事会制度规定,并前往区社进行了沟通,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有效推进“三会”工作。五是纪检干部通过党支部学习、学习强国、干部在线、自学党史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六是机关纪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纪检安全工作知识,并进行答卷自测,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日常监督力度不够,成效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机关纪委制定监督清单,督查直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社“十四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及巡察整改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已检查5个直属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为农服务不到位,对基层社支持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已草拟市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下一步征求各单位意见,做进一步修改,为基层社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监督作用发挥有欠缺,覆盖不全不深”,进行了以下整改。机关纪委制定监督清单,督查直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社“十四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及巡察整改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已检查5个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个发案单位落实提示函要求情况。2022年7月底前,更新监督清单,采取多种方式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监督,定期向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情况。

2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有差距,案件查处不够有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1年8月至10月组织支部学习讨论5次,主题党日3次,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培训6次,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有明显提升。二是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开展监督。完善会议监督,2021年8月至10月列席市社党委常委会、办公会6次,记录主责观察日记4篇。三是全面梳理在查案件情况,确定节点,倒排工期。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市供销总社机关纪委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督促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通过以干代训方式培训机关纪委干部,实行线索包案制,明确线索处置人员,做到专人专职负责、包案具体到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社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计划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的整改措施均已完成,但离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改革的紧迫感还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等的思想,主动出击不够。二是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还不够饱满,需要进一步提振士气,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三是解决遗留问题的硬招还不够多,对于重难点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突破。在接下来的深度整改阶段,市社党委要总结这三个月的整改经验,持续发力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1.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继续以严实细硬的工作标准推动整改。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关键节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2.巩固整改成果。要摒弃“过关”心态,决不搞“过关”敷衍。严格按照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开展后续工作,充分发挥长效机制“长久立”的作用。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要继续保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3.促进改革发展。要将巡视整改同党史学习教育、整治供销社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自觉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以高质量整改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2-87081503;电子邮箱:gxsbgs@tj.gov.cn。